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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語言發育遲緩的癥狀,單純語言發育遲緩指兒童在語言理解或表達能力上顯著落后于同齡人,但其他認知、運動、社交等發育領域基本正常。其癥狀因年齡階段和個體差異而有所不同,以下從不同年齡段的典型表現、語言理解與表達的具體差異、伴隨的非語言特征三方面展開分析:
一、不同年齡段的典型語言表現
嬰兒期(0-1歲)
正常嬰兒在3-4月齡時會發出“咿呀”聲,6月齡能模仿簡單音節,9月齡理解“不”的含義,12月齡能說出“爸爸”“媽媽”等簡單詞匯。
語言發育遲緩表現:
3月齡時對聲音無反應,不注視說話者面部;
6月齡無模仿發音行為,對名字呼喚無回應;
12月齡仍無法說出任何有意義詞匯,或僅能重復無意義的音節(如“吧吧吧”)。
幼兒期(1-3歲)
正常幼兒在18月齡能理解50個以上詞匯,說出20個左右單詞;24月齡能組合兩個詞(如“要蘋果”);36月齡能使用簡單句子(如“我喝水”),并理解基本指令。
語言發育遲緩表現:
18月齡詞匯量少于10個,或無法理解常見物品名稱(如“杯子”“球”);
24月齡仍以單字或重復音節為主(如“車車”“飯飯”),無法組合兩詞短語;
36月齡句子結構簡單,詞匯量有限,或頻繁出現語法錯誤(如“我吃飯了”說成“我飯吃了”)。
學齡前期(3-6歲)
正常兒童在4歲能理解復雜指令,5歲能講述簡單故事,6歲能使用連接詞(如“因為”“所以”)表達邏輯。
語言發育遲緩表現:
4歲仍無法理解“把……放在……”類指令,或回答“為什么”問題時邏輯混亂;
5歲敘述事件時缺乏時間順序,或頻繁使用“這個”“那個”代指具體事物;
6歲寫作或口頭表達時詞匯貧乏,句子結構簡單,難以描述細節。
二、語言理解與表達的具體差異
語言理解能力落后
對指令反應遲緩:需重復多次才能理解簡單指令(如“去拿書”);
詞匯理解局限:僅能理解具體物品名稱,無法理解抽象概念(如“大小”“多少”);
問答困難:對“為什么”“怎么辦”類問題回答簡短或回避,缺乏邏輯性。
語言表達能力受限
詞匯量不足:使用詞匯單一,頻繁重復相同詞語;
句子結構簡單:多使用短句或電報式語言(如“要糖”而非“我想要吃糖”);
敘事能力弱:描述事件時缺乏連貫性,難以組織完整故事。
三、伴隨的非語言特征
溝通動機正常但方式異常
兒童可能通過手勢、表情或動作表達需求(如拉父母手指向玩具),但無法用語言輔助說明。例如,想喝水時僅指向水杯,而不說“我要喝水”。
模仿能力存在但應用有限
能模仿成人發音或動作,但無法將模仿內容轉化為自主語言。例如,能重復“蘋果”一詞,但在看到蘋果時仍不主動說出。
情緒表達直接但語言缺失
通過哭鬧、笑等情緒表達需求,但缺乏語言描述情緒的能力。例如,因玩具被拿走而哭鬧,卻無法說“我生氣了”。
四、需與哪些情況區分?
自閉癥譜系障礙(ASD)
ASD兒童除語言遲緩外,常伴隨社交互動障礙(如回避眼神接觸)、重復行為(如拍手、搖晃)及興趣狹窄。單純語言發育遲緩兒童社交動機正常,愿與他人互動。
聽力障礙
聽力受損兒童可能因無法接收語言輸入而導致語言遲緩,但常伴隨對聲音反應遲鈍、發音不清等問題。通過聽力檢查可排除。
智力障礙
智力障礙兒童除語言外,其他認知領域(如記憶力、解決問題能力)也可能落后。單純語言發育遲緩兒童非語言智力通常正常。
五、早期干預的重要性
若兒童出現以下情況,建議及時評估:
12月齡無任何有意義詞匯;
18月齡詞匯量少于10個,或無法理解常見物品名稱;
24月齡無法組合兩詞短語;
36月齡句子結構簡單,或頻繁被他人誤解。
早期通過語言訓練、親子互動游戲及環境豐富化(如多與兒童對話、閱讀繪本),可顯著改善語言能力。家長需保持耐心,避免對比“正常發展標準”,而是關注兒童自身的進步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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